星期日, 11月 14, 2010

Personal Assistant

我覺得我自己是真的適合做 personal assistant 的,只是我未遇到我崇拜到甘願為他折腰,他又欣賞我到頂得順我的怪行的老闆。

佢既事即係你既事--這是 PA 的最高境界。

倒轉來說,你老板要令你想學佢做既野,明白佢既思考方法。

題外話,不知道大家可會覺得我冇骨氣?話說那時的老板鬧完我,我一臉不滿。時近過年,他放工掟了一封利是在我桌上,「新年快樂!」。

兩千元。

第二天,我照常上班。

1 則留言:

selina 提到...

唔會。我覺得打工最高境界係拎老闆鬧自己既事當做笑話,找到當中笑點,同人分享。我見過eq高的同事做到這樣,即他們拎番件事出黎講時,有不滿但不會帶著一種負面情緒,令側跟聽的同事都感到吃不消。

我聽過最難聽的說話係超大聲喝罵﹕你而家act緊呀?你想唔想act呀? 你講呀!!!!!(好似幼稚園學生咁要人地應番佢﹕想!) 呢位男上司永世記得佢。我仲衰,出糧既唔係佢,決定升職既都唔係佢,佢都只係一呢個大大大機構一粒小螺絲)

第二日,我咪又係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