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1月 23, 2010

樓宇買賣明明是一項微觀經濟行為,要樓價跌,要不增加供應,要不迄制需求。

但我們的政府來了一招宏觀調控。當然你可以說那是用宏觀手段來減少微觀需求。不過不是很奇怪嗎?我覺得政府不敢向地產商直接開刀(你唔係覺得限制發水樓係招下嘛),卻拿了用家和投資者來祭旗。懲罰性印花稅是增加交易風險(你不知道你會不會失業生病而要賣樓...失業生病要賣樓套現已經很慘,仲可能要比人罰),從而減少需求。

樓價是會跌的,但租金卻未必,因為我不認為市場存在很多因為業主要炒樓而丟空的吉屋--至少在我這一區。如果這區租金大跌,那麼香港很不妙。這區的租客很多是expat,expat 不來香港,哇。

又,下調銀行可承做按揭成數,即是說銀行少借了錢出街,亦是說貨幣供應萎縮?errrrrr

但銀行還銀行,財務公司是可以借多一些的--只要你願意多付點利息。去年的實戰經驗是,安信兄弟可做九成按揭,其中七成用 P+3(大概),餘下兩成利率更高。

話說回來,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為什麼要增加交易風險。為什麼不是干干淨淨的加印花稅並同時寬免首置印花稅呢?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