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亦舒的書長大,亦從中一開始看時裝雜誌。名牌和時尚是兩回事,雖然看似只是一回事。
我不穿名牌,除了返工的Chanel Jackets 和 Burberry 外套外,我其他衣服都好 cheap。像上圖這翠綠連衣長褲,淘寶80多元,還要是2013的貨。手袋是三十歳啦,買得起啦,先買。
咁當然你用了Hermes Chanel 你唔會再去儲 Kate Spade 又或者 Anya Hindmarch。(係,我以前有儲;佢地係邊?Consignment 賣哂啦)。
Louis Vuitton 有時都有靚野,不過我買果幾個 items,係幾靚同耐用。Well,我死啲袋都未死。
話說回來,Chanel 和 Burberry 的衣服是值得投資的,穿個十年廿年不在話下,因此我會 keep 住身形。
我選擇衣物頭面,是好理性的。平既平到25港元的長褲,去Forever Twenty One,一百五十以上的唔買;H&M 專攻每季79·9元的棉質純色連身裙;有款既就減價先買。
談名牌,我的手錶,用了十年,前日表鍊鬆了,我十五十六,唔知好冇去整⋯
珠寶嘛,當然是 VGA 和 Bvlgari(相片中的項錬)。嗱嗱嗱,除了前度送既一隻戒指和心心錬,其他都是我自已買的。
看到此處,你一定覺得我賺很多錢罷。我冇。我人工⋯T_T。不過我冇買Pandora之嘛。
其實呢,係睇你點睇。有人用錢去讀 MBA;有人搞世紀婚禮;有人買車。
賺錢,都係用來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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