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06, 2017

道德心理學

溫故知新,這些實驗都是 Mr. Lai Ying Pun 教授給我的知識。好想再回到中學時代,和一衆女同學上心理學堂,笑笑問問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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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倫愈想愈亂

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海德(Jonathan Haidt)曾就以下的情境詢問人們的價值判斷:
「茱莉和弟弟是親姊弟。他們在大學的暑假期間一起去法國玩。有一天晚上,他們單獨住在海邊的一間小屋裏,他們覺得如果發生性行為的話會很有趣和好玩,至少會是他們的一項新體驗。茱莉已經吃了避孕藥,但是馬克還是用了保險套以策安。他們兩人在過程當中很盡興,但也決定以後不再這麼做。他們把這一晚當作一個特別的祕密,讓他們覺得和彼此更加親近。」
海德正是以此敏感話題問人們接受與否,以及提出箇中理據。不難估計,所有人一致認為「亂倫」是道德錯誤,不可接受,也很噁心。原來海德借此情境提問,最想知道的不是人們的立場,而是提出甚麼理據支持看法;大部分人都提出「亂倫行為可能誕下畸胎」,或會出現心理問題等理據作出回答。當海德步步進迫,續問:假如雙重保險,絕不懷孕呢?假如二人真的沒有任何不快情意結呢?假如真的不會有第二次呢?這時人們大都改口說不知怎麼解釋,「總之」就覺得不對。[1]
其實,早在一八九一年,芬蘭人類學家衛斯特馬克(Westermarck)已回答了海德的問題,人們之所以對亂倫行為「普遍噁心」,這不是一種理性判斷,而是直覺判斷,人類從遠古演化出一種遏止亂倫的相處機制,這直覺反應跟文化差異可算沒有關係,人類普遍社會都有厭惡亂倫事件的傾向。這是一種潛規則:對於由小到大一起緊密相處的異性伙伴,對彼此發生性行為會不感興趣,甚或厭惡。繼後,演化學家莉伯曼(Lieberman)印證了衛斯特馬克的見解,他發現厭惡亂倫的普遍直覺,不但能套在親生手足上,同時能套在一起長大卻全無血緣關係的領養子女上,他們照樣不甚可能出現彼此的性衝動(至少是機率偏低)。人們對亂倫的價值判斷,全不倚靠任何文化教育或宗教信仰均會形成,當一切理性和經驗依據都不可能成立時,便會明白整個問題本質在於:道德直覺。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漫長的演化史如何混入直覺,影響我們的道德判斷,但道德直覺背後只有演化因素影響嗎?當然不是,還有很多因素在我們進行道德抉擇時不知不覺地混了進去。[2]

學生在尖叫,老師在凌虐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米爾格倫實驗示意圖。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二十世紀六零年代開始,一些心理學實驗,看來頗呼應海德對道德的看法。七十年代美國心理學界不乏借電擊測試人類各種直覺反應,當時還是二十八歲的史丹利.米爾格倫(Stanley Milgram),設計了後來以他名字命名的「米爾格倫實驗」(Milgram experiment)。米爾格倫找來一些厲害的演員,模擬出一個仿真度很高的電擊學生情境。接受邀請的被試者並不知情,他們只知自己在實驗中擔任老師身份,但主持人和課室內的學生都在做戲:
學生被設計成綁在能通電的椅子上,過程中只要學生答錯單字配對問題,身處課室隔壁一邊的老師便要按下電掣,以程度不斷遞增的電流懲罰學生,主持人在過程中保持實驗如常進行。[3]
實驗剛開始時,大部分受邀老師都會疑慮電擊學生會否不好,但主持人此時會以冷靜平和的口吻指示老師堅持,也承諾不會有責任上身,由主持人承擔一切後果。實驗持續下去後,四十位受試老師中,表示過疑慮的只有二十六人,但請別要誤會,他們並無要求中止實驗,這二十六位老師還是完成整個加強電壓的懲罰實驗。值得注意的是,最後老師知道要按下四百五十伏特的電壓到學生身上,學生也會因應受電擊的程度,表現出非常真實的痛苦狀態,甚至開聲懇求中止懲罰。整個實驗完結後,最終只有十四位老師違抗主持人的指令,堅持中止實驗﹗而且中止時竟已加大到三百伏特電壓。這是心理學界流傳極廣,關於服從權力的實驗,但就筆者所知,香港部分大專講師解釋這項實驗時,不少只交代實驗目的和背景,也僅僅強調服從威權的心理,未能全面解答實驗背後的人性本質。

好像不敢殺人,卻簽殺人合約

接下來,我們不妨串聯另一些實驗進行比較,或許能探究出當中關鍵(假如有人認為面對的情境不同,道德抉擇不能作出任何比較,則很多課題也無法分析下去了)。
曾有心理學家找來一批受試者,向他們提供一份合約,若簽署同意會有一位不相識的人被殺,受試者有一晚時間考慮,簽署後便立即取得一千美元作為報酬。結果令人相當驚訝,為數不少的人竟然簽了,並不顧一位無辜的人因此而死。我們細心留意的話,自然知道簽署殺人合約的實驗,「後果」遠比學生受到電擊之苦來得嚴重,但何以人們仍願意簽署呢?問題也在於,兩個實驗均未形成所謂「從眾壓力」,因為電擊實驗主要影響來自主持人的威權,而殺人合約實驗,連威權壓力也撇除了,一整晚都無人催促他,足夠冷靜思考一千美元與無辜者性命的價值衡量。有人或許會說,這是金錢的誘惑啊,可能認為一千美元比一條人命更值錢的「賤種」大有人在哩﹗那如何解釋經典「火車難題」的第二重設問呢?在沒有權力或從眾壓力下,統計回來的數據顯示,百分之八十九的人都不會推那高大胖子下橋,使該列火車轉軌,從而「殺一救五」。若是危急情況之下人們都下不了手,這樣更顯得殺人合約的實驗結果頗不尋常。(補充:假如不用「推」胖子,只是被迫轉轍軌道「殺一救五」,則有百分之八十九願意去做)
這些心理難題並非沒有哲學以外的其他解答,各種情境當然是不盡相同的,卻存在一個關鍵因素:抉擇屬於「直接/間接」呢?所謂直接/間接,是指面對道德困境時,你可能傷害別人的方式直接與否,簡單點說,「親手」推高大胖子下橋的情境,就是直接;相對於老師身處隔壁「按電掣」懲罰學生,也相對於人們用筆「簽署」殺人合約,後兩者則屬間接。
CREDIT: Just Ard via Flickr
CREDIT: Just Ard via Flickr

碰一碰令你搭訕能力急升

也許你感到難以置信,直接與間接真有這般嚴重嗎?神經科學家葛林(Greene)分析火車難題時已一併解答了上述疑問。他發現如果人間接地進行道德抉擇,例如只是按電掣、拉開關等,大腦中處理抽象推理的區域比較活躍;相反,假如要親手去作出抉擇,例如親手推胖子下橋,手執電槍電擊學生等,大腦中涉及情緒與社會認知的相關區域便較活躍。研究意味着,我們受強烈的感覺主導抉擇,只要方式比較間接,人的道德感便冷酷無情起來。仍在懷疑嗎?還有個關於「觸碰學」的心理實驗,雖然意向不同,卻跟葛林的發現互相輝映。這個實驗在法國進行,研究員找來三位年輕帥哥,在路邊向二百四十個少女勾搭,搭訕的模式分別在於,三位帥哥對一些少女輕碰其前臂一下,對另一些則沒有碰臂,最終發現輕碰手臂取得聯絡電話的成功率,比不碰手臂多一倍﹗[4] [5]還有一個相類實驗,餐廳服務員假如問候客人時,輕碰客人的手臂,得到的小費都比較多,選擇點菜時更願意聽服務員的意見,實驗在歐、亞洲測試結果一致,並無所謂文化差異。
是故,人類在亂倫問題上,演化機制影響著道德判斷;在傷害他人,甚至殺人的問題上,原來採用方式是直接抑或間接,又如此影響我們抉擇,一切都源於先天或後天不知不覺塑造出來的「道德直覺」。那麼,人類的基礎教育便顯得相當可貴,是後天的一股重要文化力量,除了解決實際問題以外,還欲提升人類的理智和感知能力(尤其抽象的推理能力)。話雖如此,現代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並不保證有良好質素,有多少人能夠巧妙擺脫天性直覺干擾我們的判斷呢?更遑論倚賴那含糊又難以界定的「自由意志」了。
  1. Haidt, J. (2001). The emotional dog and its rational tail: A social intuitionist approach to moral judgment.Psychological Review. 108, 814-834
  2. The Westermarck Effect minimizes the risk of incest
  3. The Milgram Obedience Experiment
  4. Why Light Touching Can Double Your Chances of Getting a Date [Excerpt]. Scientific American [Apr 25, 2012]
  5. 《潛意識正在控制你的行為》天下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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