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23, 2016

娜拉出走走走走去學Deutsch

娜拉拋棄了香港所有一切的東西,只帶著衣服首飾手袋暖氈和十本中文書,準備出走。

學習外語的經驗有三種,如普通話也算「外語」。

學習外語,先要了解其文法結構是怎樣和邏輯及情感契合,然後了解其思考方法,最終目的是用外語思考,用外語聽說閱寫。

學普通話當然是容易。我的普通話很多四字詞語,因為在我説普通話時,我的腦袋其實在寫廣東話的書面語。俏皮一點的普通話語字俚語,則從日常吸收。從人們的普通話分辦他們是來自臺灣(臺灣的是國語)、還是大陸的東北、湖南、上海或是潮州,所用的方法除了口音,還有用詞和句式。

學習英語則全靠小學打好文法基礎,中學增加詞彙,大學練文筆,課餘看電影電視看書看報紙,成年後約會外國朋友在英語公司上班。帶濃重口音的英語仍然是要用力去聽;印度及新加坡的英文報紙仍然覺得堆砌難明。用英文溝通時我的思維也是英文。

日語是在東京用一年的生活去學,回港後沒有多用就忘記了。其實日文很容易,如果不介意小小文法錯誤只用短句及不用敬語。現在聽日文都係靠估,而說日語時就儘量用日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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