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明愛 n 週年紀念,搞了個口號創作比賽。我自己有沒有參賽不記得,倒記得後來知道冠軍作品是「明愛服務,施受同惠。」時的感想。我當時想:『這個人的中文真的無得頂,言簡意閡,並將「施比受更為有福」的理念提升到更高的層次。』
漸漸地,「施受同惠」便成為我的價值觀及信念之一。正如德蘭修女告訴一位到印道幫忙的義工:「不是你在幫助他們,是他們在幫助你。」
很多事情,接受的一方看起來就是收穫的一方,給予者是付出。但給予者在付出時如果他感覺飄飄然,如果他開心,如果他驕傲,如果這樣的付出令他更有自信,如果他心裡喜悅,如果他安樂,給予者本身亦受惠。
今天讀到一篇關於「除夕夜差點就踢爆男友的港妹」的文章,女主角香港女仔懷疑自己的靚仔鬼仔男朋友另有性伴侶,但由於男朋友日常很體貼入微,甜言蜜語,靚仔又做金融(下?iBanker?定係trader咋)XYZ,所以不捨得怒斬情絲。
首先,我強烈感到女主角是愛對方的條件多過愛對方,已經對此女沒有好感。再說男人對女人無微不致,他也受惠。如果他感覺飄飄然如果他開心如果他驕傲如果這樣的付出令他更有自信如果他心裡喜悅如果他安樂如果這給他一大堆話題在哥兒們面前吹噓,他本身亦受惠。
係咪先?!
3 則留言:
愛條件多於愛對方,兩者有分別嗎?人的內在特質,不是都是條件?
條件有分別嗎?
基本上如果+X話愛寧,寧會愛+X咩呢?
「明愛服務,關愛同路。」
> 「明愛服務,關愛同路。」
同一路數啦哈哈
> 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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