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01, 2017

器官捐贈

許多話題沒有討論呢。


像器官捐贈,開正你果行其實。普通法絕對建基於其時道德,而法律卻絕不涵蓋道德的所有範圍。


我本人是不支持點名捐贈器官,雖然即使不點名,只要知道器官捐贈冊排名,捐贈者亦可能知情受贈者是誰人。


這單新聞全港各方人等各自 spin,事情越弄越複雜,連捐贈者在手術康復中也要意無反顧地幫助解畫。然而亦看見有評論問為什麼有人有兩次機會,而這第二次機會,是否有其他生命付出了機會成本。


至於利用其他動物及甚至異想天開地利用複製人孕育器官,以成就移植器官,救活人類生命亦逃不了道德批判的命題。讀過衞斯理的人,應該已經有思考過雷同的問題。


很久以前我對蕭公子說我不特別支持環保倡議團體,因為我覺得最違反自然的是人類。


現代社會明細地分工,這道德不道德的問題就交給醫生,和代議仕;然而盧醫生畫蛇添足搞到自己形象咁差,立法會又⋯⋯


我是一個不可救藥的思辯者,蘇格拉底果套正中我何車。奈何世界不是這樣的,大部分時間秀才遇著兵,徒呼呵呵。


這叫我懐念中學及大學時代,有事沒事三兩個人天南地北吹水。青春時沒有好好地性感打扮是遺憾,不過算了,青春時有過許多能言善辯道理分明的朋友,聊天爭吵的時光實在是千金不換。


立此存照。